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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悦然】七点零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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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15:3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荡了七下。响亮的钟声震落了老人下巴上粘着的那一缕茶叶末。起风了,夕阳掩面,树影在路灯下乱颤。   
  2.   
  舒可从床上爬起来,喝了一大杯水。点一支烟,端着烟灰缸又钻回被子里,贴住男人的身体。他们静了一会儿,慢慢回过神。已经在做爱中走得太远,两具痴心的身体,不断探索着靠近的可能性。近到两个人的面目和声音都失真,令人心有余悸。和他做爱的时候,舒可看到了前世,前前世。仿佛每次辛苦转世,都只为这一件事而来。我生下来的目的,就是等着你来干我。舒可说。没错,男人说。我爱你,舒可说。我也爱你,男人说。不许离开我,舒可说。我怎么会舍得,宝贝,男人说。舒可不再说话,开始流泪。在烛火通明的帐幔里,他是她悉心侍奉的客人。在荒草丛生的旷野里,她是与他私奔的小寡妇。在飞机上,在游泳池里,在唐朝的深宫,在古罗马的竞技场,在情敌妒红的眼睛里,在世人不可原谅的驱逐下。身体里那条狭窄的隧道,是一只奇妙的万花筒,成年之后,没有谁给过舒可这样的魔法。   
  在男人加速的时候,舒可在头脑中粗略地算了一下,确定是在安全期,于是紧紧箍住男人,说:   
  “射在里面吧,我要给你生个孩子。”   
  “嗯……”男人粗喘着气回应她。但最后时刻,男人还是一跃,脱离了她的身体。男人从她的身上爬下来,倒在一边。舒可发了一会儿呆,把身子平移到床边,够到床头柜上的纸巾,缓缓擦拭黏在肚皮上变冷的精液。   
  男人也点了一根烟。舒可把烟灰缸移到男人微隆的肚子上。他们开始聊天。男人问起她最近一次相亲的情况。她说马马虎虎。每次做完爱,男人都会变得像她的父亲,语重心长地劝她快快嫁人。   
  “不要急于判断,慢慢相处一阵子,才能知道这个人究竟是怎么样的”。   
  “我也这么想。所以这周末答应和他一起去看电影。”   
  “那很好。”男人赞赏地点点头。   
  停了一会儿,两人都没有说话。男人掐掉烟,伸出手,用手背摩挲她的脸:   
  “你在想什么?”   
  “不知道。”舒可天真一笑。他们每次的谈话都是相同的内容,很快就陷入沉默。每一次再打捞话题的办法,都是你在想什么和我不知道。   
  “多好的姑娘呀,别总让我放心不下。”男人拍拍舒可的屁股,起身穿裤子。舒可从地上捡起袜子,帮他穿上。   
  “梳子在哪儿?”男人问。他已经来过那么多次,每次都这样问,他根本没打算记住梳子在这座房子里,放在什么位置。   
  舒可递上梳子。男人把头发梳平滑。   
  “不能陪你吃饭了,今天晚上家里来客人。”   
  “没事,我也不饿。”   
  “把你喂饱了吗?”男人邪恶地一笑,“有伞吗,要下雨了。”   
  舒可递上伞。男人凑过来,亲吻舒可的脸颊:   
  “下周出差,星期三来不了了,等我回来再来看你。”   
  舒可说,好的。她裸身站在门口,目送男人走进电梯。外面的风涌进来,她关上门跑去卧室穿衣服。   
  3.     
  电话铃响起来的时候,阿芬正在卧室里换床单。她跑出来,想也没想接起来。以为是女主人从外面打来的,对她有什么吩咐。这个女人很挑剔,哪些衣服手洗,哪些衣服熨烫,浴缸要用消毒水浸泡,给花瓶里的百合换水的时候,根茎要剪去一段,一小段,不要剪太多。阿芬每次来,女人总是站在门边,不断提醒她怎么做。阿芬倒是一点都不讨厌她, 她的挑剔不是因为刻薄,而是实在太闲了。指挥阿芬也许可以让她显得不那么无聊。她真的很闲,好像根本不上班的,每天也不出门,只是呆在家里看电视和杂志。花花绿绿的时尚杂志,没几个月就堆成了山,阿芬喊收废品的人来抬走,卖杂志的钱女人不要,就归阿芬了。   
  电话那边是个男人,也不辨声音就问:   
  “你也不接手机。”     
  “她出去了。我是她的钟点工。”阿芬有点尴尬地说。   
  “她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她没有说。”阿芬说。   
  那边哦了一声,就把电话挂了。   
  阿芬继续干活。这套房子虽然不大,乍看也不乱,但是有些地方收拾起来颇费功夫。每次来,打开衣柜,衣服像洪水一样从里面涌出来。才不过两三天,上次叠好熨平整的全都乱了,女人好像把所有的衣服都试了一遍。她有换衣服的癖好,很少出门,呆在家里隔一会儿就要换一身衣服,还有那个放化妆品的抽屉,里面肯定又有乳液或者指甲油洒了,她那么闲,却连把化妆品盖子拧紧的时间都拿不出来。阿芬必须一件件拿出来,把上面粘着的乳液擦去,找到盖子拧上。   
  两个小时后,女人从外面回来。阿芬差不多也干完了,正在门口装垃圾。女人把两个饭盒放在餐桌上,对阿芬说:   
  “刚才出去吃饭,有两个菜,都没怎么动,我就打包带回来,你还没吃晚饭吧,拿去热热吃。一个是鱼,一个是西兰花。”   
  女人脱去外套,坐在沙发上。她刚喝过酒,脸微红。   
  阿芬道了谢,忽然想起刚才的电话:   
  “刚才有个电话。是个男的找你。我说你不在……”   
  “谁让你接电话的?”女人从沙发上腾地站起来,声音尖得发颤。   
  “我以为是你打来的,有事要交代。”   
  “我什么事不能回来再交代?谁允许你接电话的?”   
  阿芬闷声不说话了。   
  女人拎起座机听筒,飞快按了一个号码。   
  “我刚才到楼下药店去了一趟,买感冒药,昨晚可能着凉了,今天一天都没有精神。钟点工临走才告诉我你打来电话。”她的声音很低,听起来的确很虚弱。   
  “手机?我静音了,迷迷糊糊睡了一下午。”   
  “谁骗你,你自己过来看啊,我都病成这样了,还出门去玩?再说,我跟谁玩啊?”   
  “我不跟你说了。刚才吃错了药,把白片吃成了黑片,一下午都困,得再去躺一会儿。你过来吗?”   
  “别说不准,来看看我吧。”   
  “嗯,好,那我等你。”   
  女人挂了电话,走进洗手间。   
  阿芬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外面雷声滚滚,下起了雨。她从随身的小包里掏出折叠伞,对里面喊了声:   
  “那我走了。”   
  女人妆卸了一半,带着淌满黑色颜料的眼圈从里面走出来,从包里掏出钱递给阿芬:   
  “先别走。帮我去买两盒感冒冲剂,一盒白加黑感冒药。”   
  4.     
  如果不是为了看看他们是怎么插百合的,梁琳绝对不会走进这家西餐厅的,那么也就不会遇到礼翰。   
  她每周给附近的一家服装店送花,都会经过这里,从玻璃橱窗看进去,四方的桌子上,铺着浅米色的桌布。瓷白的碟子,旧银色的刀叉摆放在两侧。圆肚窄口的小花瓶里,是一枝白色的龙胆花。她觉得老板很聪明,一支龙胆就很漂亮,也不贵,所有的桌子上都摆也用不掉一扎。房屋中间用一张明代如意头牙板的条案阻隔,上面的宽口器皿里插了一捧百合花。这件古典家具用得恰到好处。但由于窗帘和餐桌的阻隔,她看不清插百合的容器是什么样子,又不好意思把脸贴在橱窗上。            
  今天又经过这里,她忽然很想进去看看。反正店里有云晓看着。她又犹豫了一会儿,现在还是吃饭的时间,只要一杯咖啡,是否奇怪。但她看到角落沙发上坐着的一个鬼佬,面前就只摆着一杯咖啡,倒也很自然,于是推门走进去。   
  她选靠窗的位置,要一杯最便宜的咖啡。其实看到礼翰了,就隔一张空桌子,和一个鬼佬用英文谈话。但她没有认出来,或者说,她根本没有想过在这里会碰到熟人。她只是关心那只器皿,很快起身去洗手间,绕了一下,经过那张长条桌。看到插百合的容器,是一个透明的玻璃器皿,非常大,圆肚子,口径也不小,百合可能插了六七枝。这个容器,乍看很平常,但她不用去摸就知道,价格不菲。玻璃坚厚,清透里带一层淡淡的蓝色,是上好的材质。她在小商品批发市场都没有见过这个的仿造品。那些制造赝品的义乌人,品位实在很俗气,总是喜欢画蛇添足,她每次去进货,都忍不住和卖家抱怨。   
  她多看了几眼,打算再去批发市场找一下。找到就可以把它卖给服装店的人,她们的店布置得不错,衣服也都是卖给有品位的名媛。花瓶倒是不赚几个钱,主要是这个花瓶盛得多,至少六枝百合。这样每周她就可以多赚两支百合的钱。   
  她从洗手间又流连了一些时间,洗手池旁边也是白瓷瓶插龙胆。在私密的空间里,她可以拿起来,看个仔细。   
  礼翰走过来的时候,她才坐下不久,还在环顾西周,看高阔的房顶上垂下来的黑铁吊灯,心里想着,不知到什么时候也能开这样一家西餐厅。礼翰就笑吟吟地走过来,在她对面坐下来:   
  “你一进来,我就认出你来了。”   
  “你是?”梁琳仔细看他,还是没能认出。   
  “我是郑礼翰。”男人说。   
  “啊,原来是你。你变了很多,我都认不出了。”梁琳说。他变了很多吗,她努力在脑中搜索,想要记起他过去的模样。   
  “你在等人?”礼翰问。   
  “不,我一个人,走累了,进来小坐。”   
  “逛街吗,这附近是有几间时装店不错。”   
  “那你呢,在和朋友聊天吗?”   
  “只是遇到,闲谈几句。”   
  “嗯。”梁琳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现在过得怎么样?”礼翰沉默片刻,问。   
  “挺好。”梁琳说。   
  “结婚了?”   
  “离婚了。”   
  “和我一样。”礼翰耸耸肩。又沉默了一会儿,才说:   
  “吃过晚饭了吗?”   
  “没有,下午吃得很晚,所以还不饿。”她想,刚才吃掉的那只面包,的确不应算晚餐。   
  “那等会儿我们一起吃吧,就在这里吧。这家餐馆是我开的,你觉得怎么样?”   
  “挺不错。”梁琳重新环视四周。   
  “那你先休息一下,我去和那个朋友说几句话,很快就过来。”   
  礼翰走过去之后,梁琳过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漫不经心朝邻桌看。他看起来很年轻,待人也谦逊有礼,有钱更是不用说了。刚才他起身的时候,她看到了他的西装里衬,是绸缎的,印着旖旎的春宫画。她过去好像在杂志上看到过,牌子的名字忘记了,只记得是日本的,很昂贵。更重要的是,这家西餐店是他的。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她脑海中掠过的第一个念头是,也许可以向他提出给餐厅送花。但她立刻感觉到羞耻,这个男人毕竟是早年追求过她的,那时候,她骄傲如孔雀。   
  外面下起雨来。梁琳看着窗外,觉得很伤感。当年每天是礼翰站在宿舍楼下等自己吗,还是另外那个叫江泓的?她总是把这两个人搞混。当时追求她的人太多了,与许多人有过若即若离的感情,看看电影,吃吃饭,而后不了了之。她在高处俯看他们,总觉得他们不够好,不甘心就此栖落。幸而她天生懂得处理暧昧的关系,只是和他们兜圈子,轻易不拒绝。不得不拒绝的时候,她也想了非常恰当的借口,让男孩们仍旧保持对她的痴迷,没有一点怨言。与礼翰也是这样。但礼翰很喜欢她,这是可以肯定的,即便十多年后再见,也一眼可以把她认出来,并且言语中有一种眷恋。   
   现在她在设想某种可能,和礼翰。她过去不知道物质生活的重要,选男人很盲目,碰了壁,又经过许多年,现在终于懂得。她喜欢这家西餐店,想每个下午坐在这里晒着太阳,插一插花。但他们的阶层,真的相差很远。礼翰若是知道她的境遇,一定会非常惊讶吧。梁琳讨厌起身上这件衣服来,觉得它不够出众,但好在很简单,看上去不至让人觉得寒酸。   
  问题是她想不起来,当时是如何撒了个谎,找了个借口,与礼翰分开的。年少时的轻狂事,谎言随手拈来,不计后果。像一场太阳雨,没留下任何阴霾的印记。只在这么多年后,她坐在这里,好像与那些老掉了牙的谎言重逢了,并且必须面对它们。她要靠近礼翰,应该自己提起当年事,最好还能说出一些苦衷。分手的理由很重要,是她可以将一切铺展开来的原点。   
  也许可以问问当年大学里的小姐妹。有两个最亲密的,她们或者还记得。但因为境遇的不同,与她们已经不来往了,好几年。但这个犹豫只停留了片刻,梁琳还是决定打电话给她们,她起身,整了一下裙子上的皱褶,缓缓走向洗手间,路过礼翰的时候,对他微笑了一下。   
  5.   
  毛毛把冬笋放进锅里,盖上锅盖。杨澎冷不丁出现在后面,摸了一把他的屁股,问:   
  “快好了吗?从外面都闻到肉的香味儿了。”   
  “马上就好。你家有大一点的碗吗?我没找到。”   
  “不知道,我让惠珍拿给你。”杨澎没立刻出去,贴在毛毛背后,把那只谢了顶的大脑袋夹在毛毛的肩膀上,蹭毛毛的脸。毛毛又闻到了那股分泌过于旺盛的油脂的味道,轻轻推开他,笑吟吟地说:   
  “你真厉害,这可是你家的厨房啊。”   
  “不管。它又硬了。”   
  “晚上,晚上再来照顾它。你快去给我找碗。”   
  “嗯,吃完饭就说还要去见个客户。”杨澎顶了一下跨,走出去。   
  毛毛舒了口气,掀开蒸锅,用筷子戳了一下鱼,还没熟。他洗了一下菜板,开始切腊肉。惠珍进来,从炉灶上面的柜子里,拿出一只大碗:   
  “这个行吗?”   
  “行,放这儿吧。”   
  “真不用帮忙吗?”惠珍站在他后面。   
  “真不用,阿姨,您去休息一会儿,马上就可以吃饭了。”毛毛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穿着姜黄色的高领毛衫,衬得那张圆脸更加硕大。高领下面那根金项链,是男人送的,毛毛挑的,那么贵的一根项链,竟被她戴得像一根地摊货。而下面则穿了一条宽松的裤子,只是腿部宽松,腰腹却绷得很紧,灰色拉锁都露出来了。她不过四十五岁,却已经对自己彻底放弃。   
  “毛毛你可真能干。现在像你这样会做饭的年轻人很少了。别说年轻人,就是我,做得也没你好。”   
  “哪能啊,杨先生常夸你能干,里外都能独当一面。”   
  “我原来还行,现在很少做饭,退步啦。小萌住校,老杨在外面有应酬。我常常都是一个人吃,就凑合一下,懒得忙活。”   
  “嗯,一个人的饭最难烧了。”毛毛戴上手套把蒸锅端下来,放上白瓷砂锅:   
  “就剩青菜和汤了。”   
  “是谁教你做饭的,妈妈吗?”   
  “没人教我。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开始自己烧饭了,那时候妈妈忙,我得自己把肚子喂饱。”   
  “你爸爸呢?”   
  “他们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我跟着我妈妈。”   
  “哦。从小就独立,怪不得那么能干。我还常听老杨说,你陪他出去应酬,常常帮他挡酒。那些人喝起酒来,很疯的,真是难为你了。”   
  “怎么会?杨老师待我很好。要是给其他人当助理,可能也就是开开车,打印一下文件,不会像跟着杨老师这样,很多工作都让我来做,他脾气很好,特别有耐心,我不懂的他都教给我,我学了很多东西。”   
  “那就好。你家在外地,常来玩,把这里当成是自己的家。”   
  “嗯,我常来给阿姨烧饭吃。”   
  “好啊,顺便也给小萌辅导一下功课,他数学不好。”         
   
  “没问题。”毛毛嘴上说着,心里很绝望,这份工作简直就是把他们全家都服侍得舒舒服服。   
  惠珍从抽屉里拿出碗筷,走出去。   
  外面的雨下得更大了,毛毛关了厨房里的窗户,靠在门边剥蒜,隔了一会儿,就听到客厅里惠珍正说:   
  “毛毛这孩子,长得又帅,人也懂事,还会做饭,真不错。可惜是单亲家庭。”   
  “单亲家庭怎么了?”老杨问。   
  “唉,单亲家庭的孩子,多少还是会有些阴影。我本来是想把他介绍给梅妍的。”   
  “梅妍姐姐长得那么丑,脾气又坏,毛毛才看不上呢。”小萌头也不抬地说。   
  “但是她的家世好,娶了她毛毛绝对不会吃亏。”惠珍说。   
  毛毛觉得这好像是在说她和杨澎。但在惠珍身上,却已经丝毫感觉不到家世好的影迹,被关在这房子里几十年,不知外面是什么光景。   
  “别那么多事,瞎操心。”这时,杨澎说。   
  惠珍不说话了,客厅里只有游戏机里的一片厮杀声,小萌在打游戏机。在毛毛面前,那个男孩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先前让毛毛给他倒水,那语气俨然像个少爷。可是他看起来,真是一点都不机灵,也许是因为太胖了,在学校里必是常常受到同学的捉弄。   
  毛毛端着两个盘子走出来。蒸鲈鱼和白切鸡,又一趟,端出的是大碗盛的冬笋红烧肉和一个绿油油的芥兰。最后还有用白瓷砂锅炖的莼菜银鱼羹。   
  “毛毛你辛苦了,快坐下。”惠珍说。   
  “阿姨,我来。”毛毛抢着给大家盛米饭。   
  “给我少盛一点。晚上不能吃这么多,吃完也不活动,肚子上都是肉。”   
  “小萌,吃饭了。”惠珍不耐烦地喊他。小萌半张着嘴,还在搏杀。毛毛看着他那双猪蹄状的胖手飞快地按键盘,觉得很滑稽。   
  惠珍夺下小萌手里的游戏机,把硕大的一碗米饭递给他。大家开始吃饭。   
  “红烧肉真好吃。”惠珍吃了一块,给小萌夹了一块。   
  “吃点菜,别总吃肉。” 男人夹了两根芥兰给惠珍,一只胳膊横亘在前面,遮了她的眼,同时,他伸出舌头,向对面的毛毛做了一个舔舐的动作。   
  “你们家真热。”毛毛解开一颗衬衫纽扣,一径开到胸前,露出几根胸毛。   
  6.     
  老人坐在藤椅上,窗户敞开,雨水飘进来,打湿了他的驼背。他看着那只摆钟,面对面,离得很近。指针落在七点上。他手里抱着一只收音机,还要等一个小时,那个讲道的节目才开始。信号很差,他常常只能听到嗡嗡刺耳的声音,间隔许久,牧师才迸发出几个词。主耶稣,圣灵,荣耀。不过没关系,他听清楚了,也很快会忘记。他的健忘症越来越厉害,忘记了女婿,儿媳妇以及孙子的名字,记不清住在几门几号。所以他不出门,也尽量不开口唤他们。   
  他已经不去每周日的讲经会了。本来是和楼下的老王一起去的,老王的女儿有车,可以接送他们,但是老王死了,现在每天保留的一件事,就是八点钟开始的广播节目。节目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他都不确定,只是懂得八点钟的时候拨一下那个钮,一直听它嗡嗡嗡,直到女儿走过来,对他说,该睡觉了。   
  栋栋出来看过他好几次,从他身前一闪而过,一会儿又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老人弄不清楚,只觉得今天很热闹。栋栋也在看着那只钟。七点钟。他的杰作,他成功地运用物理课学习的知识,打开后盖,剪断了发条。那只几十年来一直绷紧的单摆终于松弛下来。   
  “明明,现在几点了?”今天的时间过得太慢,老人有些迟疑。   
  “我是栋栋,不是明明。七点钟。”栋栋一晃而过。   
  老人端起杯子,咽了一口冷茶。继续等。窗外的雨越来越大。   
  “明明,现在几点了?”栋栋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人问。   
  “七点零一分。”栋栋这次没有纠正他,游戏的新鲜感过去了,他从冰箱里拿了一只蛋筒冰淇淋,返回房间。   
  老人再次凝视那只钟,指针执拗地指在七上。那么久,却只是过去了一分钟。在漫长的等待里,浑浊的内心闪过一道明亮的恐惧。耶稣抛弃了他。   
  在无数次凝视那只钟,无数次失望后,老人合上沉重的眼皮。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一点点缩小,蜷曲着,粘滞的时间将他层层裹住,像是在打包一只运往远方的行李。   
  从没有任何时刻像那一天,我急迫地渴望被看见,把身体上每一颗难看的疥疮深嵌在别人的记忆里。
沙发
发表于 2009-6-17 15:58:50 | 只看该作者
{:5_100:}{:5_100:}{:5_100:}{:5_100:}{:5_100:}{:5_100:}{:5_100:}{:5_100:}{:5_100:}
3
发表于 2009-6-17 18:39: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表情很可爱。但也不能都是这一表情。
没有感触,就纯当路过。
说实话。你让我想到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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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悦然是一个特别的女孩。
有一点点恋父。笔下的女孩有幼童般的表情。
一直在关注她的鲤系列。
4
发表于 2009-6-17 18:39:37 | 只看该作者
-


片段,故事.

想起  重庆森林.
5
发表于 2009-6-17 18:39:56 | 只看该作者
一直很喜欢她。
她的黑猫不睡,她的十爱,她的红鞋,她的樱桃之远。
爱她的人会一直支持她。
6
发表于 2009-7-6 20:32:41 | 只看该作者
喜欢她的水仙已乘鲤鱼去~看了好久都没有缓过来~某段时间一直沉浸其中,喜欢里面他们将鲤鱼放生的那段描写~唯美的像画
7
发表于 2009-7-8 17:10:28 | 只看该作者
我只知道头尾呼应。
谁能给我说说这几个故事的道理。
8
发表于 2009-7-10 14:17:25 | 只看该作者
我只能说很好
9
发表于 2009-7-10 16:21:40 | 只看该作者
我只知道头尾呼应。
谁能给我说说这几个故事的道理。
木婉婉。 发表于 2009-7-8 17:10


这一本的主题是“谎言”,所以悦然采取了一个最为明显表露谎言的片段组合在一起,拼起千千万万人在情爱面前的谎言。
表达方式虽露骨了一些,却是真实。
10
发表于 2009-7-10 17:27:34 | 只看该作者
喜欢,刚看开始一段就忍不住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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