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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左岸 右转」「 左岸 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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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4-20 10:0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左岸 右转 左岸 右转(1)

我会给你很多选择的权利,我生性自由,懒散,坚信时间难倒回,空间易破碎,我不想在分手了离别了左岸却右拐了的时候才能证明爱过了恨过了错过了于是再见了,也不想在相遇了相爱了右岸却左拐了的时候才证明爱错了恨错了放手了于是毁灭了。于是我尊重你的选择。

    首先请选择自己的姓名,黯蓝,单数。

    A——黯蓝

    B——单数

    A。

    黯蓝

    我叫黯蓝,我生活在上海。

    我喜欢一切蓝色,疯狂地喜欢,我所有的衣服都是蓝色的,深深浅浅的蓝色,我抵触其他颜色,我穿着它们在上海最繁华的徐家汇或者最安静的延庆路招摇过市,我涂夸张颜色的眼影和指甲油,不涂唇彩,是因为我用的口红的牌子惟独缺少蓝色。总有人会叫我蓝色妖姬,但我不喜欢,我说我的名字叫黯蓝,英文名叫Blue。

    B。

    单数

    我叫单数,我生活在北京。

    单数,单数,我叫自己的名字,我坚信两颗心注定会变成单数,不是太拥挤就是太孤独,所以我一个人生活,有很少的朋友,但我们偏激我们疼痛我们斑驳我们舒展我们热爱我们美丽。但我不恋爱,我惟一的爱恋发生在十五岁,我付出了全部,无非是想证明他会爱我,宠我一辈子,但爱情如同高手过招,谁先动心谁就全盘皆输。我用我少年时最纯洁的感情作为陪葬,换回的是爱情需要对手,而我们始终无法做到势均力敌。那残酷的爱恋,耗尽了我全部的青春,十年后,我仍孑然一人。

    C。

    黑暗中的舞者

    我是黯蓝,我的职业是大提琴演奏。

    我总是在黑暗中对大提琴讲话,从第一次占有它的时候,我就叫它的名字Cello,Cello,Cello,我用涂满蓝色指甲油的手指抚摸它杂乱不堪的纹路,它与我的掌纹有着惊人的相似,繁芜丛杂,纠缠不清。偶尔我会抱着大提琴哭泣,不能像孩童因为棒棒糖因为一块手绢而留下率直的泪水,我学会压抑感情,包括压抑哭泣,不过是轻轻搂住我的乐器,一滴一滴如陨石般沉重的泪,有节奏地下坠,滴到琥珀色的木材上,不敢让眼泪放肆地流,只因为女人的泪是一剂最猛的毒药,腐蚀最昂贵的木材。

    却终逃不过越压抑越痛苦的结局。

    大提琴的音色沉重,具有毁灭感,我喜欢毁灭。

    大提琴好像黑暗中的舞者,穿着独舞的鞋子,永不停息,跳跃。

    Cello,我生命中的温暖就那么多,我全部给了你,但是你离开了我,你叫我以后怎么再对别人笑。

    D。

    沉淀的文字

    我是单数,我有一张照片,是关于杜拉斯的,那是我见过的最严重的岁月摧残,曾经的美丽只剩下激情燃烧后的一场灰烬,一种最美丽的埋葬。我疯狂地迷恋这个在酗酒前就有了一副酗酒面孔的女人,是因为她十五岁的时候穿着旧的丝质连衣裙和金边的高跟鞋,梳印第安人的麻花辫,涂着口红,贫穷,有放肆的眼神,然后在渡轮上遇见来自中国北方的男人,宿命的阴影,笼罩着一生,绝望的性爱,无言的别离。我们的初恋留给我们相同的记忆。

    更重要的是我也写作,杜拉斯用《情人》记录了十五岁在印度支那湄公河的渡船上与中国情人相识相爱的那段经历,而我甚至看过这部小说的电影版,并为那个叫梁家辉的中国男人深深呼吸,那从未有过的缠绵,那有一种五彩缤纷般温馨的皮肤,那句我们是情人,我们不能停止不爱,无时无刻不植入我的骨髓。我用《有个女人叫塞宁》重复了十五岁发生的一切幻觉,那是最痛苦的文字,在我最混乱的日子里,我会用瑞士军刀划伤自己的手腕,任血肆意地奔流,并乐此不疲。

    现在的我过着平静的生活,远离那些阴郁的文字,我固定地给一本时尚杂志和音乐杂志写专栏、乐评,或者在报纸上开生活专栏,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在情爱杂志上写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赚取丰厚的稿酬,维持日常开支。

    我深居简出,没有人知道我的职业,我是如此平凡的女子,不施胭粉,淡妆素面,一尘不染,绝世而独立,沉迷于这种简单的生活,希望它继续。

     
没有人像我一样(霍艳) 左岸 右转 左岸 右转(2)

    河的左岸

    流动的蔚蓝分了一半

    城的两端白云好淡

    河的左岸已回暖

    当季节偷偷交换

    任大街曲曲折折地重叠

    也转不回昨天

    ……

    上海终于下了一场雨。

    这个城市的上空开始很透彻,蓝得刺眼,我一直喜欢这种和我同名的颜色。

    我抱着自己的大提琴,孤独站立在衡山路一间酒吧门口,刚刚结束自己的工作,空气中弥漫着南方特有的潮湿味道,有些时候要远远胜过Poison的神秘味道。树叶上的露水一直滴落着,在我的头发上,我从不擦拭,任由它被太阳慢慢蒸发,因为只有这样才真正做到彻底,我喜欢这样的彻底。

    周围的事物在我瞳孔里不过是一片模糊,分不清彼此,曾经这个城市的纸醉金迷,繁华苍凉瞬间化为灰烬,有阳光的地方一定有灰烬,有灰烬的地方不一定有我。我的眼神开始游离,我抱着大提琴的姿势如此寂寞,寂寞在这个霸道的夏日里化成瘟疫,彻底地蔓延思绪。

    我热爱这个城市,亦如热爱我的大提琴。因为我属于这个城市,这个城市恰到好处地包容着我的消极与颓废,积极与进取,我有从不破灭的梦想却无时无刻不充满绝望。这是一种蔓延在心底,腐蚀思绪的感受,更是接近爱与痛的边缘的感觉,原来我不过在流离失所。

    我出没在上海的夜晚,行色匆匆,如果你看过王家卫的《重庆森林》,除了金城武吃的永远不过期的凤梨罐头,你更应该记住那个穿米黄衣服戴墨镜,涂了口红的女人,我们出奇地相似,不过她的枪换成我的大提琴。霓虹灯闪烁下醉生梦死的幻觉,空虚麻木的灵魂,纵横交错的轨道,不被责怪的肤浅,轻狂,躁动,均在夜色下被阳光直射,最真实的袒露霎时被揭露时,我听见了自己忍不住滴落的泪水敲打木板的声音,如此沉重,负罪。

    因为想起多年前读过的一段话:我像很多人一样,思想上学会了在人群中受着自己的孤独并放任孤独,欣赏着品味着自己的孤独,不到绝望也不放弃孤独,孤独成了我的边缘城市情结。

    F。

    河的右岸

    阳光灿烂

    但是黯蓝

    在弥漫

    时间的彼岸

    我们对看

    被冲散

    当思念

    慢慢分裂

    当世界依然绕回你的脸

    没有改变

    我只有预感

    没答案

    ……

    北京依然艳阳高照。

    我住在这个城市东北角,我知道这是寸土寸金的地方,我好好生活,因为学会珍惜。

    我坐在窗前,宜家买的窗帘恰到好处地阻挡阳光的直射,于是心存感激,我讨厌被阳光赤裸裸直射的感觉。我的右手小拇指戴着一枚精致的尾戒,每当我写作的时候,它与笔碰击出和谐的旋律,一个个故事的产生也就水到渠成。

    独自住在一幢公寓的十六层,女友离去时留下钥匙,你可以一直住着,直到厌倦,她说这番话的时候,已经踏上赴西雅图的旅程,去寻找她的爱——曾经的外籍英语教师,我不相信她能找到什么,因为那个四十岁的美国人有很幸福的家庭,贤惠的妻子,并且有了两个孩子,更因为对于爱情,十五岁时的深信不疑早已是过眼云烟。

    慢慢喜欢上内敛节制的自己,有一天充满想像的感情泡泡转瞬即逝,还要做绝世而独立的女子。读书,做爱,闲散,从前的一些都是云淡风轻的,火车上,飞机上,有光有影的地方都会很现实很世俗地思念曾经,然后该了结的了结,该忘却的忘却。

    北京有着难以想像的自由和无拘无束,被淹没的野性在这座城市轻而易举地被发现,它让我生活得坦荡,磨平我的棱角,包容我的一切缺点,自恋,多疑,欲望……

    曾经我是个占有欲很强的女子,我这样描述自己,“试图牢牢控制一切事物,得不到宁愿毁灭”。

    十五岁的时候以为欲望是一种不被宽恕的罪恶,像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里那些人生中最灰暗脆弱的部分。十年后我告诉自己,我是因为爱才想到占有,男女之间有欲望有激情,要比在爱情中寻找安逸更为容易,更为彻底,我们占有男人的方法是非常非常爱他们,否则他们会变得难以忍受。

     



没有人像我一样(霍艳) 左岸 右转 左岸 右转(3)

    左转

    不管我们

    习不习惯

    那些片段

    都不算

    可能往右转

    或左转

    不管我们

    喜不喜欢

    故事最后还不是

    都一样

    我只有预感

    没答案

    ……

    我是黯蓝。

    走在百盛门口,看见穿短短长长裙子的上海女孩,瞬间,才发现夏天早已潜入我的生活,那些穿ONLY、ESPRIT的年轻女子,涂抹着淡淡的妆,戴精致的铂金戒指,在炽热太阳的照射下,手拉着手出没于淮海路大大小小的专卖店,尽情愉悦,身心健康,就算下一秒面临被感情伤害得体无完肤,起码这一秒到处留下CD的芳香,沁人心脾,是快乐的。

    从不奢求成为她们中的一员,尽管年龄相仿,但经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岁月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见,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经历过的事情,无时无刻不提醒我自己不过是在流离失所。当那些女子在桂花树下,伶牙俐齿地背诵“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的时候,我不过是在阴暗的阁楼上,伴随着上海弄堂里嘈杂的叫卖声,对着柜式衣橱上的落地镜演奏不为人知的奏鸣曲,那些永垂不朽的旋律与华彩在那个时代早已被你爱我我爱你的商业情歌所取代,那些女子可以不知道巴赫、海顿、圣桑,却可以如数家珍地告诉你王菲、张学友……我从不批判因为没有资格,仅此而已。阁楼外传来栀子花的香味和夏日的草香,一朵两朵,雪白硕大的,翠绿的叶子,诡秘的香气,童年的过往,无时无刻不植入我的骨髓,流淌我的血液,占据我的大脑。

    渐渐喜欢上现在的生活,化着蓝色的妆,背着大提琴走很长的路,没有通讯工具,因为害怕被别人轻而易举地发现行踪,只带一些空白的五线谱,以备要记下细水长流的旋律,还有几张破旧的CD,它们陪伴我足有十年,反复地听不过是想提醒自己不要忘记那些片段与乐章。

    晚上会固定地在岛中央工作,挣一些盘缠,继续上路。

    岛中央的主人叫Kwan,学美术的富家子弟,爱他飘逸的头发梳在脑后,常常有孩子般纯真的笑容,走起路来的大步流星,他和我一样固执地偏爱蓝色,墙上的涂鸦作品让我想起了塞尚画布上的色泽,想起诗人里克尔称赞塞尚的画是“法国似的雅致与德国似的热情之平衡”。

    他在黄陂南路的地铁站口看见我,那时候我面前有一顶蓝色的渔夫帽,表情漠然,他趴在墙上写下扭曲的数字,然后无眷恋地投入人流,离开三秒钟后,他出乎意料地冲我微笑,带着邪气孩子般的微笑,是留给我的惟一关于那次邂逅的印象。

    那串数字,是岛中央的电话,他邀请我去那里演奏。

    三天后,我出现在岛中央昏暗的舞台上,不间断地拉一些舒缓的奏鸣曲,那种对心尖的缠绕与窒息那种灵魂的舒展与释放那些华丽并不破碎的音符,戳入心中最不得触碰的地方,敲击着,腐蚀着,甜蜜地拉扯着,我们不离不弃,在曲终人散前。

    Kwan会调很多鸡尾酒,但从不让我全部品尝,只是递给我一杯又一杯叫不出名字的蓝色液体,在演奏间隙,看着我一饮而尽,喉咙发出奇异的响声,神情专注。我从不过问原因,我的好奇心早随着那些棱角被磨平,我是巨蟹座的女子,太过宿命,我知道有些答案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揭晓,有些则永远像化石一样深埋地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两个不可告知的秘密,没有必要强行破坏游戏的规则。

    终于有一天该说的话还是说了,没有掩饰,是那么的赤裸裸。

    他说黯蓝,我见过各种各样的女子,有的像红色般张扬,有的像白色般平淡,有的像黄色般灿烂,只有你,跟你的名字一样内敛、阴郁,那是我惟一钟爱的颜色,所以黯蓝,我希望你能跟我离开。

    我微笑无助地矗在他面前,闭上眼睛,忧伤的孩子告别忧伤是多么容易,只要闭上眼睛。我说Kwan,给我一分钟考虑的时间。

    你现在又可以替黯蓝选择命运。

    答应——让我们走到世界的尽头去之一

    拒绝——让我们走到世界的尽头去之二()

左岸 右转 左岸 右转(4)


    右转

    不管我们

    习不习惯

    那些好感

    都不算

    可能往右转

    或左转

    不管我们

    喜不喜欢

    会犯的错还不是都一样

    ……

    CD在光驱里疯狂地旋转,工作指示灯不动声息地闪烁,播放着我听不懂的弗洛伊德。

    是PINKFLOYD。

    封套上简单的黑白勾勒,不过是一堵墙,一道心中永远逾越不过的防线。

    手指甲狠狠掐自己皮肤,直到渗出血来,暗红色的血液不断纠缠着,蚕食着,像痴男怨女的爱情,不过就是无知言语的伤害,不过就是身体触碰的疼痛,不过就是唇边残留的温度,一场游戏一场梦,过去的一切统统化为美丽的放逐,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

    恐惧自己现在的状态,写作终于摇身一变成一种生命的感觉在这个残酷的夏日蔓延。

    现在根本无法继续写作,每天不过是对空白的纸张发呆,或者对着发光的电脑屏幕哭泣,自己终不是一个善始善终的人,尽管曾有过这样的希望,很多文字,半篇半篇地扔在那里,残酷或不残酷的,无法继续下去,因为总觉得自己太过残忍,破坏了对爱情一切美丽的幻觉,喜欢用“流质”这两个词,像是在形容自己的文章,无法凝固下来,像荡荡的脂,很恨自己曾经没有好好对待它们,终于轻易别离没有留念。

    我的眼睛又开始灰蒙,绝望的眼神在烟花盛开的彼岸和陌生的面孔相互凝视。十五岁的混乱生活终于回归,像是一个无法预知的生命循环,那些白色的药片,那些手工美术刀,那些唇边的破损统统化为影像,仿佛昨夜,清晰可见,距离很近,近得触手可得。

    蹲在马桶上抽很多的烟,卫生间烟雾缭绕,只抽骆驼,从十五岁养成的习惯,直到十年后才真正上瘾,不充足的氧气随时有可能让我窒息,却不曾放弃,即使呛出了眼泪,也要用这种方式坚持继续下去。

    终于听到灵魂坠落的声音,沉重。

    今天,我二十五岁的生日,所有的一切不过是最后的纪念,十年来一直未曾摆脱当年的阴影,所以不会再爱,因为爱情本是寂寞,因为爱情需要对手,我惟一的对手消失在十年前体无完肤的伤害中。

左岸 右转 左岸 右转(5)

    沉沦——让我们走到世界的尽头去之一

    重生——让我们走到世界的尽头去之二

    让我们走到世界的尽头去之一

    答应Kwan的时候,眼睛噙满泪水,他抱着我说要给我幸福,我抱着大提琴说我们要一起追赶幸福。

    终于告别了上海,离去的时候带了很小的箱子,里面不过是全部的蓝色化妆品,还有凌乱的五线谱,破旧的CD,美丽或不美丽的过往,早已是过眼云烟。现在的我经历过无数次蜕变后终于和我爱的人走到一起。

    首都机场里,在货架上看见一本叫《单数》的书,封面的女子像极了我,同样蓝色的瞳孔,同样蓝色的指甲油,同样蓝色的无袖上衣。三十厘米外,站着一个女子,卷曲浓密的黑发,颓败的嘴唇,绝望的眼神,她突然出乎意料地冲我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她说她叫单数,单数,单数,然后转身离去,没了下文。

    封面上印有一段文案,“两颗心注定会变成单数,不是太拥挤就是太孤独”。

    下面赫然印着“单数著”。

    让我们走到世界的尽头去之二

    终于决定离开北京,这个我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城市。

    我告诉自己离开好,到任何一个城市,都可以告别这恼人的沙尘暴,它们如何摧残着我的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但当我站在虹桥机场的时候,我还是会哭,尽管没有漫天飞舞的黄沙。留下一张字条给女友,终于还是厌倦,自己一生注定漂泊。我轻轻擦拭每一件宜家购买的家具和饰品,拉开窗帘,让阳光直射,留下灿烂的投影,直射最真实的袒露。

    上海,繁华而苍凉——张爱玲如是说。

    我停止写作,尽管我们曾经互相热爱好似连体婴一样不分离,却终究逃不过繁花落尽、如梦无痕的厄运,我从一无所有到一无所有。

    开始忙碌的生活,受雇于一家规模不大的广告公司,很多时候幻想时间停滞的样子,幻想而已。

    喜欢泡在一家叫“岛中央”的酒吧,看那个把头发梳在脑后的年轻男子在柜台玩弄硬币,反刍丁丁当当的金属撞击声。还有那个穿无袖上衣,着暗蓝色褶裙,化蓝色淡妆,抹蓝色指甲油的女子,她演奏着这条街上我认为最动听的大提琴,想起亦舒的书里荡气回肠的句子:

    我需要生存,正因为恨我的人多,我得活得更好。

    有那么一刹那,我已充分了解,什么是惆怅旧欢如梦,大雨倾盆的时候,浪花卷上沙滩的时候。

    人生总该有梦,不在乎圆满与残缺,无梦却是最凄苦。她默默地合上眼睑,让夜色,吞没她的遗憾、她的烦恼、她的快乐,让夜色遮蔽她的寂寞、她的思念、她的幻想、她的祈愿。

    书的名字叫《她比烟花寂寞》。

    让我们走到世界的尽头去之三

    微凉:村子里的小学一下多了两名新老师,黯蓝老师负责音乐,她来的时候穿一身蓝色,抱着一种会演奏很多曲子的乐器,老师微笑地对我说,它叫大提琴,Cello。她喜欢帮我在头发里插满雏菊,被老师亲手采摘的植物,混有露水和香草的味道。终于有一天我告诉老师我也想学大提琴,黯蓝老师微微点头,然后背过身去,我分明看见她眼里噙满的泪水,她不住地念我的名字,微凉,微凉,不住地念自己的名字,黯蓝,黯蓝……然后泪水终于滴落在大提琴上,好似珍珠。

    晨树:单数是我们村子里新的语文老师,她会写很漂亮的板书,绘制很漂亮的板报,老师总是送我很多空白的本子,却在第一页写下一首诗,为生僻的字注上拼音,要求我背诵,我总是背得很快,不是强迫记忆,而是加入了很多自己的想法。很多时候我会发现,单数老师在写诗的时候,情不自禁掉下眼泪来,浸湿了印有底纹的纸张。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分有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黯蓝:我开始在村子里教微凉大提琴,她的相貌、灵性,终于让我看到了从前的自己。

    单数:没有人知道,晨树是我十五岁爱过的那个男孩的名字,感情塌陷的时候,我们的罪恶终于被宽恕。

    请允许我们一直走到世界的尽头去,不分离。


[ 本帖最后由 阡陌。 于 2008-8-16 13:58 编辑 ]
沙发
发表于 2008-4-20 21:09:10 | 只看该作者
突然想起上海
有一个我最爱的人
一直呆在那里
3
发表于 2008-4-21 09:58:45 | 只看该作者
许多年前霍霍参加新概念时的文章了。
  从始至终 自己还是那么的喜欢。
         这样的一个女子  太迷人了
4
发表于 2008-4-21 12:52:50 | 只看该作者
嗯  是当年的喜欢

每一个路口的两种选择
5
发表于 2008-4-21 17:15:58 | 只看该作者
当年看时觉得,恩,人生就是这样,非左即右
可是现在才明白,其实人生并不是只有两种选择
而更多的时候我们无从选择,是生活选择了我们
6
发表于 2008-4-26 14:22:51 | 只看该作者
喜欢黯蓝 也喜欢大提琴 可惜学的是钢琴
7
发表于 2008-9-29 20:16:09 | 只看该作者
神的孩子和我一样啊!
我也喜欢大提琴,学的是钢琴。
不过已经好久没有再练了。
8
发表于 2009-1-17 22:37:3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一个女子,的确足够迷人
9
发表于 2011-5-18 09:08:47 | 只看该作者
08、09、10、11。。。四年了,《左岸 右转》还在
“两颗心注定会变成单数,不是太拥挤就是太孤独”  这样一句话,见证了那些分分合合
10
发表于 2011-5-24 18:10:04 | 只看该作者
开头那句话我一直记在日子本里。有时候我们觉得是对的,便不顾一切的追求,在最后却发现那是一个错误。有时候害怕受伤的我们把一切都认为是错误的,所在很多年后才发现,那段自己认为的错误其实是对的,可是,已经错过了。
《前度》里那句话很好:不是最喜欢的永远不是身边这个,而是最喜欢的那个已经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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