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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洗衣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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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11-7 02:5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簪  子

    朋友们都说我和簪子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每当听他们这样说,我就会假装漫不经心地瞄簪子一眼,每次都会与她的目光相遇,她象触电一般地立即低下头,羞红的小脸象秋天熟透的苹果。  
   
    后来我们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我们分别搬出在市区与朋友们合租的公寓,搬到了郊区一间租金很便宜的民宅。我们完全有能力租一间更象样点的房子,但是簪子说我们要攒钱买一间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
   
    簪子用玫瑰色的布把墙壁糊上,这间破旧的房屋立刻就充满了温馨的色彩。簪子眯着眼睛环顾房间,对自己的精心布置显然很满意。
   
    “这就是我们的家了”,簪子愉快地说,然后用手指很重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阿呆,你以后会不会欺负我?”。“不会”我说。人们说前世五百年的修炼才能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何况我们相遇相识又走到了一起,那得需要经过多少个五百年的修炼啊?我们要珍惜。

    那天簪子洗了很多东西,洗到很晚,她不让我插手,只是让我坐在一边看她洗。她一边洗一边小声唱着自己喜欢的歌。此刻,簪子那副专注的样子使她看起来象个小主妇,小小的簪子在橘色的灯光下一遍一遍地洗衣服的样子是让我永远都忘不了的一副画。

    簪子几乎每天都洗很多东西,我只穿了半天的衬衫她都要洗,连桌布床单都要每天洗,实在没有东西可洗的时候,她连拖鞋、拖把甚至玩具熊都不放过,可怜的毛毛熊被她洗得全身的绒毛都掉光了。至于她为什么如此喜欢洗东西,我起初我以为是因为勤快,后来觉得是因为洁癖,再后来才知道那是因为她喜欢。她说她从小就喜欢洗衣服,开心的时候洗,不开心的时候也洗,不同的是开心的时候她爱唱歌,越开心越是唱个不停,而不开心的时候她会默不作声。

    簪子每次洗衣服都用很多洗衣粉,多得每次冲两遍也冲不干净残留在衣物上的洗衣粉。因为经常洗衣服,她的身上总是保留着洗衣粉的香味,那是令我深深迷醉的香味。

    洗完东西她会一声不响地依在我的身边,享受这一刻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宁静和甜美。这是我最喜欢一遍一遍地嗅她身上洗衣粉的味道。

   “我和美琪谁好?”她有时会冷不丁地冒出这一句。“你好”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在我的眼里簪子是世界上最美丽最乖巧的姑娘。
   
    这样宁静而甜美的时光一直持续到第二年秋天,有一天簪子突然提出要结婚。我说簪子你不是很想要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吗?簪子说房子可以以后再买的,我是想要天天都看到你。我说我们现在不就是天天在一起吗?簪子深深的叹了口气,“不一样的”,簪子从来都不是那种说话很多的姑娘。

    一周后我们发生了相识以来的第一次争吵,现在我都忘记了当时我们吵架究竟是为了什么,只记得我们吵得很凶,过后很多天我们都没有理睬。有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从那次争吵以后我们就一发不可收拾,几乎每天都在吵,吵完架很快就会和好,但是第二天战争还将继续。簪子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总是会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而大发雷霆,疯了似的砸东西,砸的都是那些耐用品,刚搬来时购置的那些不锈钢杯盘被她砸得坑坑洼洼面目全非可就是摔不坏,摔坏的只是簪子那颗过于敏感的心。每次闹够了,摔累了,簪子又动手把室内的摆设恢复成战前的原貌,然后泪眼汪汪地对我说:“阿呆,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然后我无限爱怜地拍拍她的脑瓜说“不会了,再也不会了”。但是到了第二天这一幕还会重演。

    我们就这样重复着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的日子,这一年很快又过去了。那年圣诞节前一天的早晨我和簪子约定我们再也不要吵架,要继续过象从前一样平静而甜美的日子。那天是我们入秋以来第一次没有争吵的日子,我们一起逛街,几乎把这座城市大大小小的商场都逛遍了,我们彼此为对方买了很多零零碎碎的廉价的新年礼物,我们甜蜜得象一对初恋的小情人,直到新年的钟声响过后我们才回家。我们做了一顿相当丰盛的晚餐,还有一瓶特大号的长城干红。在橘色的灯光下簪子小小的脸庞象秋天熟透了的苹果,身上散发着洗衣粉的香味,是令我深深迷醉的香味。她在我眼里仍然是世界上最乖巧最美丽的女孩。“阿呆,你以后会不会欺负我?”簪子调皮地刮了刮我的鼻子,“不会”——我很大声地说。簪子瞪了我一眼,幸福地笑了。“我和美琪谁好?”,“你好”我更大声地说,我们都笑了,紧紧地拥在一起。

    天还没有亮我就被簪子抽泣的声音惊醒了,我点亮台灯,看到的是一张苍白的挂满泪珠的脸,显然是她在很努力地克制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把自己的下唇咬得淤紫泛白。“簪子,你怎么了?”我惊慌地问。她摇了摇头,把头深深地埋在我的怀里,过了许久,才幽幽地说:“阿呆,我以后再也不逼你了”。

    从那以后我们真的再也没有吵过架,圣诞节后是元旦再接着是除夕和农历新年,似乎每一天都是节日,我们都很努力地营造节日的气氛,努力在对方面前装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但是我们的演技都过于拙劣,一眼就能让对方看出自己的心事。我们都深知破碎的心是不会那么容易愈合的。簪子还象以前一样每天都洗衣服洗到很晚,只是再也不唱歌了,话也越来越少。有时她洗着洗着就望着一处发呆,回过神后又低着头继续洗,我半夜醒来的时候她还坐在那里,眼睛是红肿的,那时我的心就会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地疼痛。

    情人节的前一天晚上,下班后我买了很大一捧鲜红色的玫瑰花,我想簪子一定会欢喜的。回家后我却发现簪子不见了,连同她所有的衣物还有前年我送给她现在已经被洗得脱了毛的她说很象我的玩具熊。她把我所有的衣服都洗好熨烫过,一件一件叠得平平整整。放在最上面是她给我的留言,内容很简短:
    “阿呆:
           我走了,不会回来了,不要找我。
                                               爱你的簪”

    屋里冷冰冰的,火炉里尽是带着火星的灰烬,一定是她怕我冷临走时填了满满一炉子煤,现在已经是满满一炉子灰烬了。

    我呆立在房间的中央,鲜红的玫瑰散落一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8 8:11:45编辑过]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5-11-7 04:50:01 | 只看该作者
                                                
                                   2、 阿  呆

    又过了一年,这一年当中发生了很多事情,如果挑主要的说就这么几件:一是我跳槽到了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在这家公司里干了不到两个月我的业绩就奇迹般地开始迅速飚升,快得令公司的老板都觉得不可思议,从而对我刮目相看,提升我当了公司在这个城市的营销主管了,验证了那句老话:“情场失意,商场得意”。二是有一次我出差到北京,在三里屯的一家酒吧里用啤酒瓶砸了一个痞子,差点被人家剁了手脚,后来才知道对方和我曾经是一个村子的,我花两千块钱请他到夜总会胡来了一气外加一部新买的手机了事。回来后不久老板将我的月薪又提高了整整两千元,同时把自己用的手机送给我。这件事令我想起了两句老话:“无巧不成书”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三是我和美琪频繁接触。美琪是我从小青梅竹马的伙伴,我和簪子在一起之前美琪一直是我形影不离的死党,当初我告诉她今生非簪子不娶的时候她悲痛欲绝。高考那年她本来考上了复旦,却追随我来这座城市,读了一所名声不怎么样的商学院。我当初只对她说了三个字:“不值得”。四是我买下了以前我和簪子一起租的那间民宅,虽然那里离公司很远,我还是舍不得离开那里,我要等簪子回来。从朋友那里不断打听到簪子的消息,但是我没有去找她,我相信我的簪子一定会回来。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我目前的状态:“痴心不改”。

    我每天都是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笑容灿烂、劲头十足地游走在客户、老板和部下之间。我每天回到家里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一大堆衣物扔在一个大盆子里,倒进去一整袋的洗衣粉,搓呀揉呀直到满屋子都是泡沫水滴,满手满身都是洗衣粉的香味。我已经养成了习惯,无论在外面应酬到多晚都要回家,都要洗很多东西。有时我洗着洗着就困得争不开眼睛,不管是床上还是地上倒头就睡。每晚我都做梦,梦见簪子。在梦里簪子依然那么美,依然那么可爱,唱着好听的歌,红扑扑的脸上挂满灿烂的笑容,用散发着洗衣粉香味的小手很重地刮一下我的鼻子,说:“阿呆,你以后会不会欺负我”,我说“不会”...  ... 第二天醒来时眼睛会红肿得很厉害,我匆忙起床洗脸刮脸换干净的衬衫扎和昨天不同的领带用冰袋敷眼,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在我二十八岁的生日Party上簪子终于托朋友给我捎话,就四个字:“我结婚了”。我把刚要咽到肚子里的一口酒全喷在了那个人的脸上,死命地掐着他的脖子一个劲地问:“多久了,多久了,多久了...  ... ”,对方用喉咙发出老山羊般的声音:“半年,半年...   ...阿呆你冷静一点,冷静一点...  ... ”。大家费了好大的劲才劝住了我,我下意识地用手机拨簪子的电话号码。电话只响了两声就拨通了,对面传来令我魂牵梦饶的那个人熟悉的声音,内容同样精简,是五个字:“阿呆你好狠”。我再拨她的电话,听到的只是忙音,我一遍一遍地重拨,直到手机烫得烧掉为止。全场鸦雀无声,看我那副丧心病狂的样子大家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良久,捎信的那位朋友显然是被我掐坏了声道,泪眼汪汪的颤着老山羊嗓子说:“阿呆你不要难过了”。“难过?”我愣了一下突然疯了似的仰天大笑,然后声嘶力竭地喊“半年啊,都半年啦... ...哈哈...  ...难过?...  ...半年了... ...谁难过... ... 哈哈... ...”接着咕咚一声钻到了桌底,不醒人事。

    我大病一场,躺了整整一个月。期间多亏美琪对我的精心照顾和好言相劝,几次打消了我轻生的念头。我想:簪子挑选在我的生日Party上通知我这个消息,不就是要达到这个效果吗,老子偏要好好活给你看,于是就让美琪给我送来好吃好喝的,大口大口地吞咽。更多的时候想到自己把簪子的心伤透了,又会变得心如刀割,万念俱灰,滴水不进。

    痊愈后我回我的破窝去了一趟。一个月没有人住,屋子里又潮又冷,所有物品都积了一层灰尘,一切都显得那么破败陈旧。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不到洗衣粉的香味,只有潮湿发霉的味道。我觉得口渴,就从橱柜里找出了一个杯子,那是被簪子不知砸了多少遍而幸存的杯子,我一直舍不得扔。屋子里静得可怕,可我却在恍惚中听到了很多声音:簪子搓洗衣服发出的声音,簪子银铃般的笑声,簪子云雀般的歌声,簪子分明就站在那里说话:“阿呆,这就是我们的家了”,“阿呆,你以后会不会欺负我?”,“阿呆,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阿呆,我再也不逼你了”,“阿呆,我们再也不要吵架了,咱们继续过象从前一样宁静甜美的日子好不好?”... ...  不锈钢茶杯“当啷”一声掉到地上,终于摔断了把手。

    我把房子卖了,家里的一切物品连同被簪子砸得坑坑洼洼的那些杯盏都给卖了,只留下我们从前洗衣服用的那个很大的盆子。卖掉房子后的那天晚上我躺在美琪家的床上不停地做噩梦,在梦中不停地哭喊:“簪子,我们的房子不见了,簪子,我们的房子真的不见了,簪子你在哪里?簪子你不要走 ...  ...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7 17:03:30编辑过]

3
发表于 2005-11-7 06:31:43 | 只看该作者
守株待兔是没有用的.
真的爱她何必等到大势已定后才挽留呢..
4
发表于 2005-11-7 22:08:59 | 只看该作者
故事与现实是有差距的,是吗?这结局让我觉得心中有种莫名的酸楚,但我觉得比起京华烟云来,好多了,至少簪子有了自己的归宿,而且是自己选择的归宿,相信她会幸福。男人大概就是这样,走了旧情人,马上就会找新的补空缺,伤心只是暂时的,但对于女人来说,这一生她永远不会再如此去深爱一个人,所谓相爱就是一个不公平的开始。
5
发表于 2005-11-7 22:23:22 | 只看该作者
有电话不打,坐失良机,失去一生的至爱,这就是惩罚。写得太好了,就让他在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度过吧,这么一想我就不难过了,嘿嘿!!
6
 楼主| 发表于 2005-11-7 23:31:0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永恒瞬间在2005-11-7 14:08:59的发言:
故事与现实是有差距的,是吗?这结局让我觉得心中有种莫名的酸楚,但我觉得比起京华烟云来,好多了,至少簪子有了自己的归宿,而且是自己选择的归宿,相信她会幸福。男人大概就是这样,走了旧情人,马上就会找新的补空缺,伤心只是暂时的,但对于女人来说,这一生她永远不会再如此去深爱一个人,所谓相爱就是一个不公平的开始。


     女人的偏见[em11]不是这样的,我还没有写完,接着往下看好吗?
7
 楼主| 发表于 2005-11-8 00:05:17 | 只看该作者


                                    3、许云帆

    在最后一次确认簪子已经“嫁作商人妇”之后,我毅然决然地接受了美琪的求婚。我们在市中心一家豪华的酒楼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全市工商界的准名流都前来祝贺。婚后我和美琪住在学士街35号,那是我用自己大部分积蓄购买的一座很大的房子。房子是一年前订的,我当初斥以重金把它装修成簪子可能会喜欢的样子。
   
    交房子钥匙的那天,美琪一走进这间美丽的房子就兴奋得尖叫,她开心得象个孩子,蹦蹦跳跳地挨个房间这儿摸摸那儿看看,最后跑过来给了我一个香吻,说:“云帆,我好爱你”。我的官名叫许云帆。我快速地扫视了一下四周,“喜欢吗?”。“喜欢。”此刻的美琪妩媚得象一只春天里的猫。在泪光中房内的景物变得朦胧,我其实在潜意识里问的是簪子。

    “云帆,你会不会对我好?”依在我怀里的猫说话。我摇了摇头,心想是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喜欢提出类似的问题?“哦?”猫惊奇地望着我,我又使劲地摇了摇头。“骗人!”猫幸福地笑了。我又感到内心一片苍凉,谁能知道这些年我不顾尊严不顾廉耻不顾道德地拼命赚钱其实只是为了买一间曾经向簪子承诺过的象样一点的房子。谁能料到我费了这么大劲,簪子还是没有回来,最终一切都准备给了美琪。

    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我才发现美琪有很多和簪子相似的地方,她们有着相同的衣着品位、喜欢读同一个作家的书、喜欢看同一部电影、她们看起来是那么的相象,甚至连长长的眼睫毛都长得一模一样。更重要的是她们都是看起来很乖巧顺从,却有着任何人都无法征服的内心。这种相象总是让我反感和不安,因为她们太相象了,让我一刻都无法忘记簪子,有时我甚至会觉得她们就是同一个人。如果说她们略有不同的话,那就是美琪很少洗衣服,她说她可以干任何家务,就是不喜欢洗衣服,她的身上很少有洗衣粉的香味。再有,就是美琪从来都不问我她和簪子谁好。这一点她比簪子聪明,她从小就这样,总是努力避免让我受到任何的伤害。其实即使她问了,我也会毫不犹豫地说簪子好。

    美琪对我非常好,其实她从小就对我很好,我是她从小到大唯一爱过的男人。看着她对我顺从得近乎讨好的样子,我的心里就会生出无限的歉意。其实我真的说不出美琪到底哪里不好,美琪美丽端庄、心地善良,具有中国女孩应具备的一切传统美德,但是我就是无法让他代替簪子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可能是因为我不愿意。

    我变得越来越沉没寡言,美琪想尽一切办法哄我开心但都不能奏效。直到对我无计可施的时候美琪放弃了努力。美琪开始和我争吵,每次争吵最长不会超过一分钟。美琪不是那种很会撒泼的女人,最多只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长时间地哭泣。这时我就会抑制不住地心烦,径直冲进卫生间,往滚筒洗衣机里哗啦哗啦地到水,到进去许多洗衣粉和从毛巾架上扯下来的任何可以洗涤的东西。我的泪水象扭断了阀门的自来水一样倾泻不止。

    我和美琪冷战。她搬到朋友家住。我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夜夜卖醉,偶尔尝试一下大麻,工作也搞得一塌糊涂。

    屋漏偏逢连雨天,公司开始对我进行调查。公司最后给我定下了三桩罪名:1、坑骗客户,向客户高价出售公司严格要求销毁的残次产品,所得利润不知去向;2、向客户索要高额回扣;3、制造虚假销售业绩,骗得公司总部的赏识。由于我的行为对公司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失,我的上司还是忍痛割爱炒了我的鱿鱼,不炒我已无法向董事会交代,他其实是个很爱才的人。至于我的不正当所得公司没有追究,因为我的大部分所得早就揣进了上司的钱包。

    换了一家公司,是推销外语教材的,一切都得从新开始,以前这些事情都是我吩咐部下去做,现在却轮到一切都要亲自动手了。三年河西转河东。
   
    公司的经营状况很让人泄气,管理松散,半死不活。所有的人都游手好闲,没有任何人会努力做事。我每天早退晚到,剩下的时间都用来洗东西,洗得两双手毫无血色,公司里的人私下里都猜测我是洗衣妇的儿子。我的这种爱好已经形成了病态,并且越来越严重。有一次我竟然稀里糊涂地把衣物和洗衣盆拎到办公室去洗,正好遇见了老板来视察。早已对我忍无可忍的老板给我揣了当月的工资,把我撵了出去。老板还叫人把我的洗衣盆从窗口扔了出去,掉到大街上摔得粉碎。

    我买了个更大的洗衣盆,每天坐在家里不停地洗,有时手指都洗破了,流出的血把整盆水都染成玫瑰色,我却毫无知觉。

    有一次被回来取东西的美琪撞见了,美琪突然脸色煞白,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拼命地捶打我拼命地摇晃着我的肩膀,泪眼汪汪地对我说:“云帆,求求你,不要洗了,不要再洗了,我求你了... ... ”。我面无表情,仍然重复着机械的动作,不停地搓洗。其实我也想停下来,可是我的胳膊抽筋了,根本就停不下来,弄得美琪满脸都是泪,满身都是污水和泡沫。“啪”美琪狠狠地甩了我一耳光,我终于停了下来,站起来,冲进卫生间,往滚筒洗衣机里哗啦哗啦地到水,到进去许多洗衣粉和从毛巾架上扯下来的任何可以洗涤的东西。我把门反锁了起来,任凭美琪在外面疯了似的哭喊和拍打卫生间的门。

    一个月后,美琪对我说我们分手吧。我没有停止搓洗的动作,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一下。美琪和簪子是同样的人,她们决定了的事情任何人都无法更改。走吧,都走吧,连这个打我记事起就陪在我身边的丫头都要离开我,也好,都走光了这个世界就清静了。

    “云帆,再抱抱我吧,最后一次”美琪的声音哽咽得象老山羊。我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鼻涕眼泪流得满脸都是,分不清哪个是美琪的哪个是我的。

    “小琪,小琪,小琪...  ... ”,我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她的名字,就象小时侯一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7 17:49:25编辑过]

8
 楼主| 发表于 2005-11-8 00:08:39 | 只看该作者

                                 4、美琪(伤感的结局)

    离婚后美琪仍然住在学士街35号家中。这期间许云帆被他那位在三里屯酒吧结识的同乡拉下了水,合伙在中缅边境贩运毒品。许云帆半年前在公安部门一次大规模围捕行动中失踪,至今不知是死是活。

    几乎是在相同的时间失踪的还有簪子,但是这件事情显然与许云帆无关。要说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得从簪子的身世说起。

    簪子出生在贵州山区一个偏僻的村庄,自幼父母双亡,是她的一位一辈子单身且性格孤僻的姑妈把她拉扯成人。在她上大二的那年姑妈因脑溢血去世,从此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许云帆她就再也没有任何亲人了。关于她的身世连许云帆都不是很清楚,她当初告诉他自己的父母离异,母亲已再嫁,是一名大学教授,父亲多年前就已移民加拿大。从小缺少疼爱的簪子生性自卑多疑,总是害怕许云帆有一天会抛弃她,她觉得自己离开许云帆就意味着从此将在这个世界上无依无靠,她非常非常的害怕失去许云帆。但是觉得未来无望的簪子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离开许云帆后簪子到南方一座城市打工,后来嫁给了一家娱乐城的老板。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老到一大把年纪了才能当上娱乐城老板,簪子的丈夫非常的年轻且出身世家,他的父亲是当地的副市长和著名的业余书画家、母亲是市委常委、市商贸局局长。簪子这次是幸运的,和与许云帆在一起的那些日子相比简直如同天上人间。婚后的簪子辞掉了工作,专心在家做贤妻良母,公公婆婆和丈夫对她都非常的好,让她重新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这么多年来簪子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有了属于自己的父母,有了象大哥哥一样照顾自己的丈夫。那段日子簪子是快乐的,除了偶尔会想到许云帆。

    但是这样的日子没能过很久。不久后她的公公婆婆因巨额贪污受贿和挥霍公款双双锒铛入狱,他们家里全部的财产和在郊区的四处豪宅均被查封。没过多久她的丈夫也因被指控曾经多次参与黑社会团伙暴力事件而被公安部门拘捕。

    一个幸福的家庭突然间就变得四分五裂,簪子以为可以为她遮挡任何风浪的坚固的堡垒在一瞬间坍塌得无影无踪。丈夫前一段时间为解救父母四处打点关系,向朋友借了大量的债款,而如今人走茶凉,每天都有很多人来找簪子要钱,公公婆婆从前的亲朋好友对簪子早已不管不问。万般无奈下当时已有六个月身孕的簪子竟到了流落街头的境地,后来就杳无音信了。

    这半年多来美琪四处打听这两个人的消息,但毫无结果。她没有离开学士街35号,她怕簪子和许云帆找不到自己,就这样每天住在这空荡荡的大屋子里等待他们来找她。其实她很清楚他们不会来了,美琪知道簪子是和自己同样倔强的人,她宁肯饿死在大街上也决不肯向美琪和许云帆求助,他们伤透了她的心。美琪也知道许云帆是不会回来连累自己的,在美琪眼里许云帆永远都是一个善良的好人。

    美琪每天晚上用许云帆留下的那个大盆子洗衣服,自从离开许云帆后她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每天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大堆衣物扔在大盆子里,倒进去一整袋的洗衣粉,搓呀揉呀直到满屋子都是泡沫水滴,满身都是洗衣粉的香味。以前这是许云帆身上特有的香味,是令美琪深深迷醉的香味。这些年来哪一天晚上如果闻不到这样的味道她就会整夜整夜地无法入睡。

    美琪现在是一家外企的业务主管,每天都是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笑容灿烂、劲头十足地游走在客户、老板和部下之间。美琪在外面工作很辛苦,但是每天无论在外面应酬到多晚她都要回家,都要洗很多东西。每天就这样坐在家里不停地洗呀洗,直到洗得满屋子都是泡沫水滴,满身都是洗衣粉的香味。有时手指都洗破了,流出的血把整盆水都染成玫瑰色,她却毫无知觉。有时不经意间又想起许云帆或簪子,她的泪水就象扭断了阀门的自来水一样倾泻不止。有时她洗着洗着就困得争不开眼睛,不管是床上还是地上倒头就睡。每晚都会做梦,总能梦见同一个人,一个芬芳无比的男人。

                                       (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7 18:08:14编辑过]

9
发表于 2005-11-8 00:58:13 | 只看该作者
悲剧就是因为有许多愿意创造悲剧的人,才会出现。
10
 楼主| 发表于 2005-11-8 01:05:2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永恒瞬间在2005-11-7 16:58:13的发言:
悲剧就是因为有许多愿意创造悲剧的人,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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