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白。

标题: 曾经年少,曾经轻狂。 [打印本页]

作者: 重莲    时间: 2008-11-6 19:54
标题: 曾经年少,曾经轻狂。
也许本来就是一场误会。造成了你我的认识。
你说才看见我感觉和她很象。
于是我们在一起,于是我也懂得什么叫幸福。
但是忽然之间,你又说你忘记不了她。她来找你,你必须回去,。你始终是属于她的。
我们2个月,你们2年。
我和她相比,我算得了什么?
于是你做出了你的选择,
我虽然痛苦,但无能为力.,我能做什么?
我还有什么资格来与她争,她什么都给你了.
我呢?

这就是我的结局..
谁不曾年少轻狂,我也就这样爱上了你,及时痛苦.
作者: 暖日    时间: 2008-11-6 20:18
曾经啊...曾经的东西让人很是想念....
可是既然已是曾经了,还是让自己好好的过吧..
作者: 我是指语    时间: 2008-11-8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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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糖◇忽而今夏    时间: 2008-11-8 04:30
还有很多人给你机会~  慢慢来~:Q
作者: 病医生    时间: 2008-11-8 15:49
曾经,这是词医生不喜欢。
作者: coke    时间: 2008-11-8 16:34
有没有一种办法,让一切痛苦,随风而去?
作者: 重莲    时间: 2008-11-15 19:40
怎么可能,我现在都还会想起他一个人偷偷的哭。
作者: 泼春    时间: 2008-11-15 19:59
哦哦。又是这样子。
今天看到一个贴里,在白里看到的。里面有一段话。
送给你:“ 我把这点留到最后,是因为这根本不能算是感情。选择终身伴侣的第一个前提是——对方是“自由身”。“自由身”就是可以自由和你交往,没有结婚、没有订婚、没有固定的交往对象、没有和别人上床、单身,只和你交往的人。
   如果你爱上的那个男人答应会早点和另一个女人分手;或是他说他不爱那个女人,他爱的是你;或是他原来的对象接受你的存在,他们不打算分手,但他想跟你在一起一阵子;或是他刚分手,但可能破镜重圆……,这些都不是自由身。
   别和已婚或有对象的人交往,不管是什么借口,结果都一样,你注定要心碎。别忘了,你只是接受了另一个人用剩的部分。
   选择权在你手上,责任在你身上,你要选对人。如果你有交往的对象,而且你是上面谈到的八种感情之一,去找辅导,别浪费时间,还有更好的对象在等你”

原贴地址在这里 http://ourwhite.net/bbs/viewthre ... &extra=page%3D2
作者: 泼春    时间: 2008-11-15 20:01
你只是接受了另一个人用剩的部分。
很残忍,可是很对。
作者: 昧雪    时间: 2008-11-16 18:13
加油吧
曾经也只是曾经
离开才可以给自己更多的空间时间来选择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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