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白。

标题: 喜欢你是我的权利,不是我的义务 [打印本页]

作者: 不再沉默    时间: 2005-2-12 07:54
标题: 喜欢你是我的权利,不是我的义务
我对你好是因为我喜欢你,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请你明白这些都是我的权利,你没有办法剥夺;我也并非天生就一定要对你好,对你而言我做的事情都不是我的义务,所以请不要像义务那样要求我.但当我和你在一起以后,一切都又变了,我对好就成了一种义务,这是约定俗成的.所以在把我们关系搞清楚之前,你一定要明白这点.你不是一切,但我仍然会喜欢你,不管你怎么对我,但请你不要太过分.
作者: 蔚蓝海    时间: 2005-2-12 08:57
既然不满意就告诉他~
没甚么。
不是么???
作者: 离境。    时间: 2005-2-12 19:46
说出彼此之间的不满,
大家才能坦诚相对不是吗?
作者: 米的盐分    时间: 2005-2-13 00:20
8要宠坏他..
作者: 离境。    时间: 2005-2-13 02:30
呵呵,
说是这样说,
真正爱他的话,
又怎能不会宠坏他呢?
作者: zwrlove    时间: 2005-2-13 04:03
任何事都要有自己的原则

作者: 米的盐分    时间: 2005-2-13 23:17
更要爱自己哎
作者: 过缘    时间: 2005-2-15 07:13
说的好
作者: 格格    时间: 2005-2-17 01:52
喜欢原本是一种心情,
但它一旦成为了习惯,
就变味了。




真希望它一直都如当初一开始的单纯
作者: 米的盐分    时间: 2005-2-17 07:05
习惯一旦变了
我们只会生活得不习惯
而生活一旦变了(比如他不再出现在你的世界里)
我们就会不习惯去生活了

作者: 以貌娶人    时间: 2005-2-17 07:36
充分理解,但是感情就是这样子的。
作者: 超临界    时间: 2005-2-17 09:45
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
时间长了会不会腻呢?会不会发觉她并没有想象中的
那样好?会不会觉得当初那样疯狂的追她不值得呢?
自己到底能忍她多久?是不是能一直爱着她?
唉!爱情~

作者: 危落    时间: 2005-2-17 11:27
如果一个女人是这样的
那么就不值得去爱
作者: 原点    时间: 2005-2-17 18:18
一声叹息。。。认识上彼此发生错位。
作者: 拖神    时间: 2005-2-17 18:38
不懂。。
作者: 幽蓝    时间: 2005-2-17 22:36
谁说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
作者: kiss    时间: 2005-2-19 21:18
路过!
作者: 妤风静    时间: 2005-3-1 19:06
顶~~~~
作者: 茶诅911    时间: 2005-3-2 04:21
我爱你与你无关。
作者: 透蓝浮尘    时间: 2005-3-4 21:23
让他知道,最重要的是沟通。。。
要不,只有痛苦。。。
作者: 格格    时间: 2005-3-6 03:24
喜欢他,
让他知道,
会不会打扰他,

喜欢的只是那份心情
相守需要另一份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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