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佑。 发表于 2022-9-21 02:34:51

深夜。

不记得这些年熬过多少个凌晨了。
一晃十几年已经过去。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曾经最向往的生活,就是可以自由自在地熬夜,然后在凌晨写下任何想写的文字。
那时的自己,觉得终日与文字作伴,是一种无比浪漫又感到踏实的生活。
毕竟那时的我,从小也没有得到过什么,唯一能拥有的,只有这零成本的写作习惯。
只需要交一点点电费就可以了。

而现在,我竟然已经不知不觉中实现了青春期最迷茫最无助时候的那个我,的梦想。
突然有一种久违的重逢感。原来,即使精神状态并不怎么好地撑过这些年,也还是在潜意识里记得自己曾经渴望过的一切啊。
人啊,说到底就是这样的生物。固执,又或者说,是执着。
真正想要的东西,真正渴望的生活,是没那么容易放弃的。
相当不容易,大概除非换血才有可能实现吧。

很高兴的一件事,是我终于恢复了记忆。
终于花了一整年的时间,回到给过我满身伤痕的小城市,重新寻找十几岁时候的那个我。
一遍遍地走过当年上学时候的路,去听二零零几年左右的老歌,花了大价钱去买了那时候舍不得买的小说、中性笔和本子。甚至连穿衣风格,都试图复原曾经照片上的那个自己。
事实证明,这一切终究还是有意义的。
我终于,彻底找回了当初的那个我。

我终于,又回来了。
而我的躁郁症,也随之而痊愈了。

安佑。 发表于 2022-10-1 01:20:07

情字何解,怎落笔都不对。
写了四千五百字的长信,很难。想说的话很多,想做的事很多,但时间,太少。
不过,我会争取的。

安佑。 发表于 2022-10-4 20:03:56

是真的开始感受到岁月的逝去了。
去小时候玩过的秋千,才发现小时候的腿那么短,如今已经荡不起来了,总是会被卡住。
而那些设施,表面的油漆早已剥落,印象里在十几岁的时候曾经翻新过一次,但也许仅仅只有那么一次而已。
已经接近二十年了。
弹指一瞬间。

开始逐渐明白,言多必失。
而快节奏的个人状态更新,总会让人心浮气躁。
我或许开始明白,他为何不愿意加我微信的原因了。

总有一天,不,已经不是总有一天了。
现在,就是从前念叨过的那个“总有一天”。

我即将,去苏格兰度过漫长的冬天。
而我确信,我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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